環球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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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罰沒金額91.33萬元

时间:2025-04-20 09:10:44分类:休閑

原標題:廈門整治保健市場兩月立案35件 罰沒金額達91.33萬元

工作人員正在對保健品進行檢查。厦门

工作人員查閱保健品經營者的整治數據。(本組圖/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提供)

海峽網訊(廈門日報記者陳泥 通訊員 劉啟國 蔡紀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13部委部署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以來,保健我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通信管理局等12個部門,市场迅速在全市開展聯合整治行動。两月立案記者從昨日上午市市場監管局舉行的没金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3月8日,额达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各類保健市場違法案件35件,厦门結案11件,整治案值54.21萬元,保健罰沒金額91.33萬元。市场公安部門共立案16件,两月立案破案19件,没金對保健市場亂象形成有力震懾。额达

打組合拳

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百日行動涉及行業領域廣、厦门商品類別多、違法行為複雜,我市注重加強部門協作,強化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張治祥在發布會上介紹。為確保打好組合拳,我市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完善了線索管理、會商及督辦、行刑銜接等工作機製,深化了各方在信息共享、線索通報、案件移送、個案協調、聯合執法等方麵的配合。同時,充分發揮我市“雙隨機”事中事後監管綜合執法平台優勢,提高保健市場綜合執法效能。百日行動期間,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商務部門發起了直銷企業聯合執法檢查;會同公安、民政部門發起對1件涉嫌非法銷售醫療器械行為的聯合執法。

加強監測

嚴查虛假違法廣告

百日行動開展兩個月以來,在深入排查保健品生產經營主體,摸排風險隱患的同時,市場監管部門也製定了保健食品專項監督抽檢工作方案,在生產和流通環節,對老年人常用的增強免疫力、輔助降血糖等6類保健食品,開展“靶向式”抽檢61批次。截至目前,其中31個批次樣品經檢驗全部合格,剩餘30批次樣品的檢驗結果將在月底揭曉。

“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相對於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問題,通過虛假宣傳、違法廣告、違規直銷等手段誇大產品的保健功能,是保健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張治祥表示。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在對線上、線下的廣告加強監測,摸排保健品虛假違法廣告線索的同時,重點對采用會議、講座等形式進行聚眾式營銷活動的經營者加強現場監管、實地監督,發現涉嫌違法的,迅速取證並采取相應執法措施;對有較大違法嫌疑的經營者,則采取突擊檢查等方式,深入挖掘搜集違法證據。

截至目前,我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立案查處虛假宣傳及組織虛假宣傳行為案件、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案件、違規直銷案件、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案件、製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案件等35件。其中,銷售“治病羊奶粉”案、生產“早產”西洋參膠囊案2件案件入選全國30件典型案例,銷售乳膠枕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等4件案件入選全省12件典型案例。

數據

百日行動開展兩個月來,全市共出動檢查人員2668人次,檢查公園、社區、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220個,檢查賓館、酒店等重點場所384個,檢查保健類店鋪763個,檢查旅遊景區、農村集市、城鄉接合部重點區域228個,開展行政指導、行政約談26次,開展宣傳活動85場,開展協作執法30次,受理消費者保健品申訴舉報25件,搗毀製假售假窩點1個,清理虛假信息(網絡)3條,整改網站、App、公眾號等4個。

目前,廈門地區報備直銷企業16家、服務網點72個、經銷商1400多個、直銷員31000多人。“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市場監管部門暫停辦理直銷企業會議備案,並加大了直銷案件查辦,對1家直銷企業的經銷商及直銷員推銷保健品涉嫌虛假宣傳行為,依法分別立案查處。

鏈接

虛假宣傳典型案例

案例1

宣稱保健食品有療效

生物科技公司被罰45萬元

2018年12月,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稱,廈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過集中組織老年人參加產品介紹、廠家介紹、養生知識等各類會議或講座,進行產品宣傳。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保健產品主要是由“北京中科惠澤糖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天昱棠牌奧利奇善膠囊”。該產品主要原料為殼寡糖、破壁靈芝孢子粉,批準的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但執法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在對老年人宣傳使用的幻燈片中,宣傳殼寡糖具有調節免疫力、調節神經係統、調節內分泌係統、排除重金屬、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抑製癌細胞及毒素、抵製癌轉移等功能,還引用了胃炎、胃癌、老年癡呆等病患的圖片或事例,宣稱其所售產品能夠“直接抑製人肝癌細胞及腹水瘤等細胞的生長”“降低血脂”“降低空腹血糖”等。此外,該企業還在向消費者贈閱的宣傳冊上,公然宣稱產品具有“抑製癌細胞活性、防止癌細胞分裂擴散轉移”等功能,並利用專家學者對產品進行推薦、證明。

市場監管部門認定,該公司銷售的“天昱棠牌奧利奇善膠囊”屬保健食品,批準的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不具備治療疾病的功能。但當事人卻通過組織客戶參加會議、講座或贈送宣傳冊等形式,明示或暗示所售產品具有未經批準的保健功能和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在形式上具有宣傳內容虛假、引人誤解的特征。該行為已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事實。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市市場監管局最終做出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處罰款人民幣4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2

為提高銷量虛假宣傳

經營者被罰2000餘元

注冊在同安區的廈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起,在“拚多多”購物平台開設網店用於銷售食品,並在網店上銷售4款食品,分別為“玉竹堂”公司生產的粗糧代餐餅幹、酵素梅、酵素棗和酵素果凍,品牌均為“戀愛記憶”。

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稱該公司在這4款食品的銷售網頁上,做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經查證,該企業在粗糧代餐餅幹網頁上的宣傳含有“燃脂洗油”等內容;在酵素梅網頁上的宣傳含有“去脂刮油”“告別腰腹贅肉、水桶腰”“提高新陳代謝”等內容;在酵素棗網頁上的宣傳含有“清理腸道”“排便瘦身”“一盒也會瘦減肉肉2-3斤”“買二送一減肉肉3-5斤”“買三送二減肉肉5-8斤”“買五送五減肉肉8-10斤”“食用後改善妊娠紋”等內容;在酵素果凍網頁上也宣傳了“買二送一月瘦10斤”“買三送二月瘦15斤”等內容。

調查中,當事人承認這些廣告均未經過驗證,是為了提高產品銷量所做的虛假宣傳。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條款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事實。鑒於當事人案發後立即刪除違法宣傳內容並自行關閉網店進行整改,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後果,市場監管部門最終決定對當事人做出處廣告費三倍即人民幣2487.63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

未經審查發布虛假廣告

保健食品公司被罰900元

廈門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主營保健食品製造和零售批發。2018年12月14日,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在公司經營網站上對所售“菲尼克斯牌西洋參含片”的宣傳含有“抗疲勞、抗衰老、抗休克、提高思維、改善記憶及調節內分泌、增強人體免疫力及改善心血管功能等作用”的廣告內容,其中“調節內分泌、增強人體免疫力及改善心血管功能等作用”的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該網頁廣告內容用存證雲進行了證據固定。

因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條款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對其予以立案。調查詢問中,當事人承認發布上述保健品廣告之前,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

經查實,該公司在網站宣傳使用“調節內分泌、增強人體免疫力及改善心血管功能等作用”等廣告用語的行為,已構成違規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事實;此外,當事人還存在未經審查發布廣告的違法事實。鑒於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無從重或從輕處罰的情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並處以罰款人民幣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