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慧文
全國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又有新進展。全国全额
11月29日,首次上海讼赔上海金融法院發布消息稱,金融结算机构局外日前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向參加代表人訴訟的法院发放飞乐315名投資者,全額發放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的通过賠償款共計1.23億餘元。
據了解,证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幹問題的登记代表規定》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履行或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所得財產,音响亿元人民法院在進行分配時,人诉人可以通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協助執行義務人依法協助執行。偿款該案是全国全额全國法院首次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發放投資者賠償款,徹底打通了代表人訴訟的首次上海讼赔最後一個環節。
飛樂音響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是金融结算机构局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後,嚴格按照司法解釋規定對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的法院发放飞乐首次全麵實踐。經“明示加入”,通过共有315名投資者成為代表人訴訟原告,並共同推選其中5名投資者為代表人。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飛樂音響公司需向315名投資者支付賠償款共計1.23億餘元,二審維持了該判決。(人均獲賠39萬元!全國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終審宣判丨局外人)
判決生效後,飛樂音響公司主動履行了賠償義務。為探索與代表人訴訟特點相適應的執行分配機製,上海金融法院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責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合作,製定了通過證券登記結算係統發放賠償款的分配方案,並通過代表人訴訟在線平台向投資者發出勝訴款項分配通知。
在查明投資者現行有效滬市證券賬號及相應指定結算關係後,法院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兩級結算機製,最終將賠償款劃付至投資者證券資金賬戶,進而完成代表人訴訟的執行分配。
上海金融法院介紹稱,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協助執行賠償款發放,有效化解了群體性證券糾紛執行分配的困境,具有三大優勢:
一是經投資者身份證號與本人證券賬戶相匹配,確保了資金安全。法院通過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建立的在線司法協助查詢機製,依據投資者身份證號批量查詢滬市證券賬戶,確保賠償款直接發放到投資者本人,節省逐一核對投資者身份、賬戶的人工成本。
二是通過證券登記結算係統劃款,有力提升分配效率。法院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後,該公司當日即將賠償款劃付至投資者指定結算的券商,再由券商依指令劃付至相關投資者的資金賬戶,全程通過證券登記結算係統在線批量處理,無劃付失敗情形。
三是該協助執行機製契合代表人訴訟特點,大大降低了分配成本。代表人訴訟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參加,具有人數眾多、非代表人不親自參加訴訟的特點。若按傳統執行方式,將產生大量的通知、核實成本,探索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協助分配則顯著降低了執行成本。
“飛樂音響案各位原告:我院已在代表人訴訟在線平台中發布(2020)滬74民初2402號代表人訴訟賠償款分配方案,請及時查閱。我院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賠償款全額劃入各原告證券交易資金賬戶,請對資金到賬情況進行查詢。若到賬金額與分配方案不一致的,可以通過本院服務熱線(021)33029898*9999提出核查請求。”為方便查詢,所有原告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會收到法院發送的短信通知。
下一步,上海金融法院將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進一步合作研究提高代表人訴訟執行分配機製的自動化、信息化程度,形成常態化的代表人訴訟司法協助執行機製,保障投資者及時實現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