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焦點

環球焦點

水管水费墅收讓她瞠目結舌

时间:2025-04-20 15:06:00分类:綜合

原標題:水管漏水兩月水費九千多 鼓浪嶼一花園別墅收到“天價”水費通知單

海峽網12月2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文/圖)近日,天价鼓浪嶼一名市民收到一張水費單,水管水费墅收讓她瞠目結舌,漏水两月兩個月用水2000多噸,千多水費9400多元!鼓浪少了一個小數點?屿花园别並沒有,這張“天價”水費通知單讓她百思不得其解。到水

細查之下,费通原來是知单因為庭院的地下水管破裂,水“靜悄悄”地流了兩個月。天价

這位慌了神的水管水费墅收市民找到水務部門試圖協調,但都被告知責任在住戶,漏水两月該交的千多水費還是得交。“這錢不是鼓浪我不交,實在是屿花园别很冤啊。”麵對催繳通知,她內心五味雜陳。

事件 水管漏水,兩個月用水2525噸

鼓浪嶼龍頭路458號,是一棟花園別墅,目前,它是一座裝修雅致的客棧,遊客來來往往,絡繹不絕。然而,不久前收到的一張“天價”水費單,卻讓客棧的主人筱筱(化名)寢食難安。

12月12日上午,筱筱收到水務人員送來的一張水費通知單。“我打開一看,用水2525噸,水費要9400多元啊!當場就說是不是打錯啦?水務師傅看了一下,也覺得不太合理,讓我打電話核實情況。”這一問把她嚇一跳,後台數據顯示沒錯,“我讓客服查了兩遍,都沒錯。”

水務人員推測,水管漏水的可能性極大,然而到底是哪裏漏,不得而知。“我們檢查了每個樓層每一個角落,都沒發現漏水,很奇怪啊。”筱筱馬上聯係水務師傅上門檢查。“師傅檢測發現水表沒問題,水務的管線也沒問題,他推測是我們自己安裝的地下管漏水了。”

事不宜遲,筱筱立即讓水電師傅上門查找原因。師傅撬開庭院花園裏一張花架底下的木地板,用鐵鍬往下挖,不一會,露出白色的管線,一股水柱噴湧而出。根源終於找到了,師傅及時更換了一小段水管,水止住了。筱筱跑上樓查看電表,指針果然慢了下來。

回應 水務部門說表後管應由用戶負責

“師傅說,是因為地下水管接口脫膠破裂引起的漏水,水都流到地下去了,難怪我們發現不了。”筱筱認為,如果水務人員及時發現水表異常,也不至於造成現在的局麵,“他們兩個月抄一次表,如果不及時發現告知我們,就算漏水了我們也不知道啊,誰天天盯著水表看”。

筱筱說,這房子是2010年租來的,當時是毛坯房,所有裝修都是她一手操辦,水管是在五金店購買的。“合同寫了我們進行裝修和維修,跟房東說漏水的事,她也覺得按約定她沒有責任,讓我們自己解決。”

筱筱覺得是水管安裝和水管質量的問題,“但是都過這麽久了,早就過保修期了,人家不會管”。

筱筱找到水務部門試圖協調,但都被告知責任在住戶,該交的水費還是得交。“這錢不是我不交,實在是很冤啊。”麵對催繳通知,筱筱內心五味雜陳。

導報記者就此向水務集團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對筱筱的遭遇,該負責人表示理解。但其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水務部門的責任範圍隻及於“表前管”,至於表後管,均由用戶自行安裝,其維修等責任也應由用戶自行承擔。

律師說法

“天價”水費單到底該誰擔責?

福建典格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法》關於租賃物維修的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案中,房東與租客筱筱約定了房屋裝修和維護均為承租方負責,房東交付的亦是毛坯房,這屬於“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情形,房東無需承擔責任。同時,本案還涉及供水合同的法律關係問題。漏水後,若水務公司未能及時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用水者未能及時減少損失的,則對進一步擴大的損失部分,應由水務公司承擔。

此外,若是裝修公司裝修不當導致水管破損,則由裝修公司承擔責任。若是因水管質量問題引發,可向水管生產廠家追償。若是因水管老化導致漏水,且已超出質保期的,則應由住戶承擔責任。